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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渝劳社办发[2008]175号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8年第二季度
重庆市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任职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高技能人才考核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在各区县(自治县)劳动保障局和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过严格考评,申报人员中有440人符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任职条件,256人符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任职条件,由我局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将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名单(附后)予以公布。
获得国家一、二级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优先推荐评选市级技术能手和国家技术能手,其他福利待遇按市劳动保障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高技能人才津贴的相关规定执行。
希望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技术专长,同时鼓励其他职工在本职工作中学技术、比贡献,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 2008年第二季度重庆市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和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doc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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